废钢,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(如切边、切头等)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、构件中的钢铁材料,成分为钢的叫废钢;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,统称废钢。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“返回废钢”、“自产废钢”或“循环废钢”。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.0%,硫、磷含量均不大于0.05%。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,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,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,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、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,而性能有所降低。
废钢主要产生于炼钢车间、铸钢车间和钢的冷加工和热加工车间。随着钢铁生产技术的发展,钢材收得率增加,自产废钢占钢产量的比例有下降趋势。各种废旧设备,钢结构件,“报废”的机车、车辆、钢轨、汽车、船舶、工具、用具等,也产生大量“折旧废钢”。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 非熔炼用废钢。
废金属是指冶金工业、金属加工工业丢弃的金属碎片、碎屑,以及设备更新报废的金属器物等,还包括城市垃圾中回收的金属包装容器和废车辆等金属物件。回收的废金属主要用于回炉冶炼转变为再生金属,部分用来生产机器设备或部件、工具和民用器具。废金属是指暂时失去使用价值的金属或合金制品,一般的废金属都含有有用的金属或者有害的元素。所有的金属材料都来自于金属矿产资源。